人们都能本能地认识到自尊在心理健康方面的重要性,因此,只要可能,我们大都会竭力保护和增强我们的自尊,这并无什么特别之处。其所以不同一般,是因为人们对自尊的关注,已经使它成为一个全社会的热门话题,至少在美国是如此;因为,在美国人看来,对自己有一个美好的认识,乃是核心的心理源泉,一切积极、正面的结果均源于此。自尊太差的根源在于个人,由此引发出种种社会问题以及社会机能障碍,这一认识使得自尊成为数十年来社会一直都努力要加以解决的问题之一。的确,试图提高人们自我价值感的种种努力,可以说是层出不穷。
以1980后期的加州为例。在州议员John Vasconcellos的敦促、启发之下,州长George Deukmejian专门组织了一批人马,研究自尊以及个人责任和社会责任问题。Vasconcellos认为,提高青年一代的自尊可以减少犯罪、少女未婚先孕、吸毒、学习成绩不佳以及校园风气败坏等等;他甚至还提出,这些努力有朝一日还可能平抑州政府的财政预算,因为依据现实不难推断:凡是自视较高的人,一般都能获得较高的收入,因而也就缴纳了更高的税额。该特别班子除其他工作外,还召集了一批学者研究相关文献;其研究结果是1989年提交的一份报告,题为《自尊对于社会的重要性》,认为“危害社会的主要问题中,如果不是大多数,那么也有很多都是源于构成社会的许多个体的自尊水平较低。”但实际上,报告中能够支持这一判断的内容却不多。
加州的特别班子于1995年解散,但是一个非盈利组织捡起了这个课题,该组织名为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Self-Esteem(NASE,美国自尊研究会),其目的是(按其宗旨的说法)“推进自尊意识,展示自尊前景、提供自尊指导并倡导通过提高自尊来改善自身现状。”如今已是加州参议员的Vasconcellos,就是该组织顾问团的成员之一。
问题是:加州的领导人物推动种种时尚的疗法和社会政策而并无研究资料作为依据,这是否行得通?也许可能。无论如何,实践中的心理学家和政治家们面临的问题不能不解决,甚至不能等到所有相关研究全部完成之后再解决。但是,如今的相关调研结果较之15年前是多得多了,在诸多方面都可以从中找到足够的依据来评价自尊所具有的价值。令人遗憾的是,寻求种种提高自尊方案的人们,包括NASE的领导们,却并未表现出任何愿望,就这一新的工作加以研究,而正是由于这一原因,笔者四人不久前走到了一起,在美国心理学会的支持下,对相关科技文献重新加以考察。
自尊与评价视点
测定自尊程度高低首先要求某种合理的测量方法。大多数调研者只是询问人们对自己的看法而已。而得到的回答,自然往往是美化了的,因为人们的普遍倾向都是希望使自己在别人眼中形象更佳。遗憾的是,心理学家找不到更好的方法来评价自尊,这令他们不胜烦恼,因为对于其他个人品质类似的自我评价方法,实践证明往往是相去太远,难以借鉴。作为例证,我们不妨看看自尊与外貌吸引力之间的关系的研究结果。
若干项研究已经对这些品质之间的相关性做了探索,一般而言,当人们对这两项品质同时自我评价时,这些研究均发现有清楚的正相关。看来非常可能的是,外貌出众者结果都有较高自尊,因为较之长相平平者,他们更受人们欢迎,更为人们所追随,爱人和朋友的评价也更高,如此等等。但是,对自己的自尊评价甚高者,声称所到之处均人人称道者,同样也可能只是自诩为外貌可人而已。
1995年,美国伊利诺斯大学的Edward F. Diener和Brian Wolsic以及印第安那州立大学南湾分校的Frank Fujita检验了这一判断的可能性。他们在相关群体中广泛取样,搜集了他们的自尊评价,同时拍下了所有人的照片;之后,将这些照片给一组评委观看,请他们就各人的外貌吸引力打分。评委依据全身照片打出的分数,结果与自尊并无有意义的相关性。头肩部近身照片的分数,显示出稍高的相关性,但即使这个结果也并非无可置疑,因为,高自尊者有可能特别注意如何展示自己的形象,例如穿着引人注目的衣服、佩戴靓丽的首饰等等。1995年的这项研究同时还发现:如果评委们看到的只是一张未经任何修饰打扮的面部照片,外貌吸引力与自尊之间本来就一般的上述相关性就降到了零。不过,也是在这项研究中,自我评定的外貌吸引力与自尊之间却有着很高的相关性。显然,高自尊者在自己的眼中是佼佼者,而在别人眼中则未必。
这一差别应当认真对待。外貌俊美和高自尊之间乍看之下的高度相关性,结果却只不过依然还是未出这一惯性,即人们总是喜欢给自己以较好的评价。与此相对应的是,低自尊者也受到一种现象的影响,即所谓(轻蔑、轻视)的影响;该术语拼写有些夸张(为《牛津英语词典》中最长单词之一),但是我们这里不能不用到它,因为它的意思是“评价某人或某事为无价值的一种行为或习惯”。这也就是说,低自尊者不仅仅是对自己评价偏低,而且对一切均持否定态度。
这种倾向无疑影响了某些评估的准确性。例如,心理学家一度曾认为,低自尊者特别具有偏见。在早期的研究中,受试者只是评价自己所属群体以外的其他群体,评价结果似乎证实了这一观点。但是深入思考的学者们,例如密歇根大学安娜堡分校的Jennifer Crocker,对此表示质疑。如果人们的自我评价是否定的、消极的,那么,就因为他们对其他群体的评价也类似从而认定他们具有偏见,这无论如何也难说是妥当的。如果使用受试者对所属群体的评价与对其他群体评价之间的差异作为衡量偏见的尺码,调查结果则恰恰相反:高自尊者显得更有偏见。此外,Floccinaucinihilipilification还增加了这种谬误风险,即那些描述自己时评价很糟的人,描述他们的生活时也会大同小异,从而进一步加强了这种印象,即低自尊者事事不顺。
鉴于自我评价报告往往误导,我们确定,只要可能,我们的研究要强调客观测评。这样一来,相关的调研项目大大减少(从15,000多项降到约200项)。同时我们也特别注意避免另外一个逻辑谬误:认为自尊与某些良好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确,因果关系问题触及到了争论的核心。如果高自尊能带来某种积极的结果,那么就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尽力培育这种感觉。但是,如果这种相关性只意味着正面的自我形象乃是成功或者良好行为的结果——不管怎么说,这至少是可能的——那么,仅仅提升自尊,也就难有什么回报可言了。在两年的研究中,为了理清问题,我们首先分析了自尊与学习成效方面的研究资料。
自尊与学习成绩
研究之始,我们感觉有充分理由认为,提高自尊将是一个帮助学生学习的有力手段。按照逻辑,良好的自尊一方面将强化学习上的努力上进和持之以恒,另一方面也将减少学生因感到自身能力低下或自我怀疑而错误地自暴自弃的可能性。早期的研究结果显示自尊与学业表现有着正相关性,为这种看法的可信度提供了佐证。然而,当今的研究却对此提出了疑问,即较高的自尊是否能够引发学生更佳的表现。
上述因果关系是否成立,可以进行种种推断,但前提是对受试者要在不同时间进行两次调查,例如,1986年,当时同在依阿华大学工作的Sheila M. Pottebaum、Timothy Z. Keith以及Stewart W. Ehly,测试了23,000名中学生,第一次是在十年级时,第二次是在十二年级时。他们发现,十年级时的自尊程度对于十二年级时的学业成绩,只有微弱的预兆性。十年级时的学业成绩与十二年级时的自尊程度之间的相关性仅略有提高。这样的结果,如今唾手可得的各种研究中随处可见,无疑并不表示提高自尊就会给学生带来很多好处。某些研究甚至表明,人为提高自尊之后,学习成绩反而可能下降。
但即使提高自尊不能促进学习,它或许能在日后某些方面起作用,譬如就业后的工作中?看来可能性不大。关于自我评价与工作能力之间可能存在的关联方面的研究,其结果与学校学习成效的研究结果相一致:简单寻求相关性的研究确实得到了一些有意义的发现,但却并未表明美好的自我形象认知必然带来就业后工作上的成功,反过来也一样。无论哪种情况,二者的关联性均不特别突出。
如果某人因为提升自我价值感从而与他人得以更好地相处,这将很容易弥补学习或工作上未能取得相当成功的缺憾。对自我形象有一个美好的看法,可能有助于使自己更受欢迎,因为人们更喜欢接触那些自信、积极向上的人,而一般都会回避那些自我怀疑和缺乏自我安全感的人。
对自身看法较高的人,一般都认为自己受人欢迎,对自己的友谊的评价也认为质量优于那些低自尊者的友谊;这些低自尊者更多地感到与他人的交往是负面的,感受到的社会帮助也较少。但是,正如内布拉斯加大学林肯分校的Julia Bishop和Heidi M. Inderbitzen-Nolan于1995年进行的研究所示,此类判断均未反映实际情况。调查者请542名九年级学生分别列出自己最喜欢和最不喜欢的同学,而排位结果与自尊得分之间却未显示任何相关性。
其他一些方法甚为完善的研究发现,成人的情形于此并无不同。其中一项调查是由目前在德克萨斯大学达拉斯分校工作的P. Buhrmester于1980年代末主持进行的,参与的三位研究人员报告说,具有较高自我评价的大学生声称,他们在主动建立友谊、宣示个人情况、明确立场应对他人不良行为、提供情感帮助、乃至处理人际矛盾冲突诸方面,都明显优于他人。然而,其室友给出的评价,结果却并非如此。在调查的五项人际技能中,有四项与自尊的相关程度下降至零。仍然还有统计学意义的唯一一项,是受试者的自尊与主动建立新的社交关系和友谊的能力的相关度。看来这的确是自信起作用的一个方面:凡是自认为是受人欢迎的和有吸引力的人,应该都能够熟练地与陌生人建立自然的交谈,而那些低自尊的人,一般认为都会回避这类交往,以免遭遇被拒的尴尬。
可以想象,诸如此类的差别也可能会影响到个人的爱情生活。2002年,布法罗大学的Sandra L. Muray和四位同事发现,低自尊者倾向于不信任伴侣的示爱和帮助,其表现就好像总是认为对方会反对。但是,尽管如此,研究者尚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这样的关系特别容易破裂。事实上,高自尊也很可能成为这方面的最大威胁:正如当时均供职于肯塔基大学的Caryl E. Rusbult、Gregory D. Morrow以及Dennis J. Johnson在1987年所揭示的那样,对自己评价较高的人,较之他人更有可能对关系危机产生的问题做出反应或另寻伴侣。
自尊与性、毒品、摇滚
那么青少年的情形又如何呢?自尊程度或者缺乏自尊如何影响他们的爱情生活,尤其是他们的性活动呢?研究者对这一问题已经作了广泛的探索。总体而言,研究结果并不支持这一看法,即低自尊并不意味着年轻人必然会有更多或者更早的性活动。要说的话,其实高自尊者更少约束感,更喜欢将风险抛在一边,以及更容易涉及性活动。另一方面,糟糕的性体验和不希望的怀孕则多见于较低自尊者。
如果自尊与性无关,那么酗酒和吸毒的情形如何?此类物品的滥用是青少年最令人担忧的行为,许多心理学家曾经认为,提高自尊可以预防这类问题;当时的看法是,低自尊者一般会到酒精和毒品中去寻求慰籍。然而,已有资料并不全都显示青少年低自尊将导致酒精和毒品的滥用甚或与其相关。具体而言,在2000年进行的一次大规模研究中,新西兰奥塔哥大学医学院的Rob McGee和Sheila M. Williams发现,9-13岁儿童的自尊程度与15岁儿童的酗酒和吸毒之间并无相关。即使数据显示酗酒与自尊之间存在某种联系,这些联系也是交错复杂、难以说明问题。有些研究表明,高自尊与经常性的酒精消费有关,而有些则显示情形恰恰相反。不过,我们的确发现了一些证据,表明低自尊与使用违禁药品有关。具体而言,俄勒冈研究院的A. Andrews和C. Duncan在1997年发现,学习动机(学习的关键)水平的下降将引起自尊的下降,随后则导致吸食大麻,尽管其间的联系相当微弱。
如何解读这些关于酗酒和吸毒的研究,可能并不这么简单,因为事实上有些人卷入此类行为是出于好奇或者是寻求刺激,而有些人则可能是为了消解或者逃避暂时的心情苦闷。总体而言,尚不能给出明确的定论。这同样适用于青少年吸烟,在这方面我们对各个研究的逐一考察获得了充分的研究结果,均显示并无影响。所找到的一些肯定性调研结果,可以认为充其量反映的不过是个人主观评价的偏见。另一个复杂的问题也使得这些研究结果迷雾重重,即高自尊组的人还包括了那些对自我的看法有重大偏差的人。而在大多数分析研究中,具有健康的自尊感的人,也包括了诸如自以为自尊程度很高其实未必的人,或者是自我陶醉的人。毫不奇怪,依据这些研究结果所能得出的结论,可能是缺乏可信度的或者是矛盾的。
自尊与恃强凌弱
数十年来,心理学家都认为低自尊乃是侵犯他人的一个重要原因。笔者之一于1996年对此做了探索,通过查阅相关的各类研究,得出的结论是:侵犯他人者一般对自己都持有较美好的甚至可能是夸大了的评价。
不妨以儿童中的恃强凌弱为例,这是一种常见的侵犯。卑尔根大学的Dan Olweus是首先对下述看法表示异议的人之一:欺侮者在强悍的外表之下,其实承受着一种不安全感和自我怀疑。虽然Olweus没有直接测定自尊程度,但他揭示出:较之其他儿童,欺侮者反映自己较少焦虑,对自己也更有信心。显然,这同样也适用于暴躁的成人,正如Baumeister几年前发表在本刊的文章中所分析的那样。
如果说,高自尊并不能削弱暴力倾向,不能防止青少年酗酒、吸烟、吸毒以及过早接触性行为,也不能提高学习成绩或者工作能力,那么在探究自尊如何与快乐幸福发生关系时,我们还是受到了某种鼓舞。研究的发现都很一致,即高自尊者较之他人明显更为快乐,而且情绪低落忧郁的可能性更小。
相关的一篇特别引人注目的研究文章发表于1995年,研究者是Diener和他的女儿Marissa(现在是犹他大学的心理学家)。他们总共调查了13,000多名大学生,结果显示:高自尊是影响生活总体满意程度的最重要的因素。2004年,加州大学河畔分校的Sonja Lyubomirsky、Chris Tkach以及M. Robin Di Mateo发表了关于600多名51岁到95岁成人的调查数据,结果再次证明,快乐与自尊存在密切联系。不过,要想有把握地说高自尊将带来快乐,还需要先对迄今相关的研究存在的不足之处进一步加以分析。
首先,因果关系需要加以确定。高自尊会带来快乐,这看起来是可能的,但是并无相关研究表明快乐是其结果。自尊与快乐之间除高度相关之外也别无其他——有的也仅就是相关。职业成功,学习成功,或者人际交往成功,都可能既引发快乐又引发高自尊,而反过来失败也可能既引发不快乐也引发低自尊。甚至还有这样的可能:如果快乐是感受美好的一种气质或性情,那么它会引发高自尊。
其次,必须看到,对快乐(及其反面“苦闷”)的研究,主要采用的是自我评价方式,而某些人的负面倾向性可能导致他们的自我评价偏低,以及对生活的其他方面看法很差。在有些情形中,我们对自我评价的方式持怀疑态度,但在这里,尚不能肯定有什么其他选择可以取代这种评估方式。调查者的确很难令人信服地说明某人其实比他自己想象的更快乐(或更不快乐)。显然,对快乐以及苦闷的客观测定方法,如果不是不可能,也是很难找到的。然而这并不等于对自我报告这种形式就应当不加分析地予以接受。
那么应当怎么办呢?家长、教师、治疗师是否只要可能就应该采用提高自尊的办法?在考察相关文献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些研究结果表明,自尊是个有益的品质,面临失败的时候它能帮助我们继续坚持下去。具有高自尊的人,在群体中有时表现得要优于低自尊者。而且,较差的自我形象认知,乃是某些饮食习惯紊乱的风险因子,特别是食欲过盛——对这种联系,笔者之一(Vohs)及其四位同事在1999年已有论述。其他影响较难用客观证据阐释,尽管我们倾向于接受自尊与快乐密切关联的主观证据。
因此,我们当然可以理解,提高自尊对于个人可能会多么重要。不过也不妨设想一下,如果某人因自尊感增强而要求得到特殊对待或者侵害同伴的利益,这样的倾向将意味着不容忽视的社会代价。我们也没发现足够证据能够证明,仅就为了今天的儿童或成人自己的正常成长,不加区分地提升他们的自尊,能给予社会什么补偿回报,而不仅仅只是带给那些身体力行的倡导者某种诱人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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