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手互博
反垄断法欲战知识产权
过强的专利和版权保护是否阻碍了竞争?
Gary Stix
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之间存在基本的对抗。专利或版权形式的知识产权能帮助企业建立市场特权,而反垄断法则在这种特权被滥用导致竞争停滞的情形下,试图打破这种特权。
在上世纪的六、七十年代,激进的政府反垄断政策不鼓励专利的批准,因为管理者认为,依据知识产权而授予的专有权会建立起市场特权,而这种特权应当受到反垄断审查。几十年之后的今天,华盛顿的决策者们却开始质疑这种趋势是否在相反的方向上走得太远了。过强的专利权是否阻碍了竞争者涉足软件业以及其他的技术市场?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和司法部(DOJ)最近举行听证会,整个6月他们都在探讨这一问题。听证会的焦点集中在某些专利是否覆盖面太宽了(因而阻碍了创新)以及是否专利的激增会影响竞争。美国专利商标署(PTO)2001年共批准了184000项专利,比1980年高出了2.5倍。FTC前主席Robert Pitofsky在今年2月6日的首次FTC—DOJ联合听证会上说:“事实在于,较之几十年来的情形,如今每个美元的研发经费产生的专利申请和专利发布更多。我不认为这是因为我们现在变得更富于原创和革新。”
听证会还探讨了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的作用。该法院审理专利案件的上诉,一些批评者认为,它在强调专利权方面走得太远。在2000年,CAFC支持了某下级法院的一项裁决:施乐公司有权拒绝出售它的专利备件并有权拒绝授权它的版权软件给复印机维修的龙头公司CSU。而即便这样做了,这家复印机生产巨头仍然有可能扼制复印机服务市场的竞争。CAFC对CSU与施乐的立场为“知识产权是如何战胜反垄断法的”提供了一个例证,在首次听证会上,Pitofsky如是说。
情况可能会进展缓慢:负责反垄断法的美国司法部副部长Charles James说,听证会之前不断有人问他政府是否打算修改1995年的反垄断法对待知识产权的方针,对于专利和版权拥有者而言,这一方针远不具有20世纪70年代盛行的反垄断政策那样的压力。James在首次听证会上问道:“这是要努力修改知识产权方针吗?我认为并不是每个人都这样想。”他接着说:“随着我们进一步聆听意见,知识产权政策的结果会水落石出。”在同一听证会上,美国专利商标署署长James E.Rogan指出,FTC和DOJ当前的方针是通过批准专利来鼓励企业认识到他们专利技术的价值。Rogan认为,“如果(竞争)管理者以上世纪70年代的怀疑眼光来看待知识产权并实行复辟,他们将冒着抑制市场创新根本动力的风险。”
知识产权分析家对这次听证会表示欢迎,因为高层并没有参与这些问题的辩论。与会的哈佛大学经济学家Josh Lerner指出:“我们都低估了规范这一领域政策的难度。”
【柯江华/译 曾少立/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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