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生物工艺学评论家Jeremy Rifkin和Stewart Newman因发明出一种运用不同胚胎细胞培育嵌合体(chimera)的方法而申请了专利,但Rifkin和Newman并没有打算成为生物医学领域的企业家。相反,他们希望利用专利法的本质精神,来反对他们所厌恶的生物工程。专利可以使某人享有制止他人制造、使用和出售其发明的权利。如果申请被批准的话,那么Rifkin和Newman就会成为嵌合体技术的专利所有者,而那些从事人体移植手术替代器官研究的科学家可能对这种技术产生浓厚兴趣。实际上,Rifkin和Newman有权在专利规定的20年内禁止其他人使用嵌合体技术。
美国专利商标局(PTO)多次驳回了Rifkin和Newman的申请,但他们锲而不舍,将修改后的申请再次提交,目前仍悬而未决。美国乔治敦大学的法律系教授John R.Thomas认为,这种情况反映了专利制度是如何被某些个人操纵的现实,这些人会制定自己的法律,而不受可以制止政府滥用权力的传统法规的约束。这种风气起源于美国专利局的一种做法,即:给Thomas所称的“后工业”专利大开绿灯,保护范围涉及到做买卖的方法以及普通人的行为等方面。
某个政党可能宣称,某种软款(Soft money,指不受联邦竞选财务法律约束的竞选资金)竞选方式侵害了他们的专利,或某个人权组织妨碍了他们使用有关种族偏见的专利。Thomas指出,申请到专利的反流产组织很可能运用专利来限制人们获取堕胎的药品。某些人为谋取私利,甚至可能利用专利来钻联邦税法的空子。总部设在波士顿的Signature金融集团(SFG)获得了一项计算机控制互惠基金系统的专利,这种控制方法使合作企业每天都能将利润、损失和花费分配给投资于这些企业的个体互惠基金。通过每天的分配,这些合作企业能够得到有利的税收待遇。Thomas指出,这项专利中的某些语言与免税代码非常相似,唯一的新颖之处在于分配工作是由计算机完成的。“国会可能会千方百计的使法律适用于所有的公民,”Thomas评价说:“允许某个私人实体决定是否减免财税是一项极为糟糕的知识产权政策。”
将专利制度用做私人调节工具可以避开政府制定的法律所无法避免的制衡。个人权利的宪法保障只能用来反驳政府,而不能用来反驳提出专利侵权诉讼的原告。Thomas列举了一些限制语言表达的专利,包括推销员技能培训艺术的专利或通过网络进行广告宣传的专利。而政府对语言表达的管制受到了严格限制。Thomas去年在休斯敦法律杂志上撰文指出:“迄今为止,来自法庭的所有迹象表明,私有专利使其所有者能够制止或惩罚那些无视上述限制的讲话。”
他指出,美国的联邦法院可能使用最高法院的一系列鲜为人知的决定,对未经授权的私人决策进行控制,而最高法院的这些决定构成了所谓的“不授权原则”(nondelegation doctrine)。最高法院在二战前的许多案例中都指出,政府不应该将决策权授予个人或私人组织。Thomas认为,如果专利所有者的野心超出《宪法》制定者所期望的界限,那么法院有选择性运用不授权原则可能会为“ 《权利法案》打开不正当的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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