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婚姻在美国
现在,越来越多的美国人开始抛弃婚姻上的禁忌,走向跨种族婚姻。
Rodger Doyle
美国内战之前,很少有白人与黑人结婚。但在奴隶制解放之后,这种异族婚姻开始逐渐增加,到1900年左右,白人与黑人的结合达到最高峰。此后,开始减少,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40年左右。二战以后的某一时期,白人与黑人的婚姻数量又开始增长,但速度很缓慢。到2002年,白人与黑人的婚姻只占美国婚姻总数的0.7%。
黑人与白人的婚姻禁忌是三个世纪以来逐渐形成的。先是奴隶与自由人之间的划分,然后又是《吉姆·克劳法》开始了对黑人种族歧视的时代。禁止黑人与白人婚姻的法律开始于1691年弗吉尼亚的一项法案,直到1967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才宣布此法案非法。这种耻辱的历史遗产,加以黑人在办公室、学校以及社区内的不平等地位,构成了黑人与白人联姻的主要障碍。另外一个因素是,黑人自己也把这种异族婚姻视为对其种族的不忠,持否定态度。
亚洲人也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例如1882年的《排华法案》,但与美国黑人相比,针对他们的反异族婚姻法律要少得多。例如,1963年美国有5个州禁止亚洲人与白人结婚,而同期却有l6个州禁止黑人与白人结婚。随着亚洲人与美国社会的同化和融合、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他们与白人之间的通婚逐渐普遍起来。现在,美籍13本人与白人之间的通婚已经十分普遍,有些人甚至认为美籍13本人最终将会失去其显著的种族特征。另外,由于美国法律很少禁止印第安人与其他种族通婚,印第安人与白人的通婚比率长期以来一直很高。而从未有法律禁止美籍西班牙人与其他种族通婚,这也是他们与白人通婚比率长期居高并不断攀升的主要原因之一。
黑人男性与白人女性的结合要远高于白人男性与黑人女性的结合。而对亚洲人来说,情况却完全相反,亚洲人女性与白人男性的婚姻则是更为常见。西班牙人与英裔美国人的婚姻中,更常见的是,妻子是西班牙人。在印第安人与白人的婚姻中,丈夫则更多的是白人。现在,有关人种的官方统计数字已经越来越不具有参考价值。据估计,在被划分为黑人的美国人中,有70%具有白人血统。与此同时,根据另外一项估计,有21%的白人具有黑人血统。当丈夫是白人妻子是日本人时,其子女中将有75%的可能是白种人。如果借助基因测定的神奇力量,美国统计调查局甚至能够鉴定每个美国人的血统。很显然,美国这个多种族混合的社会,在异族婚姻的道路上要远比人们想象的更为深入地发展下去。
【马永强/译;王国英/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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