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助理法官一职又有了一位新提名的候选人——山姆·阿利托(Sam Alito)[注意,是山姆·阿利托,不是美国旧金山在金门大桥那头的小镇索萨利托(Sausalito)。]原先被提名担任此职的是哈里特·迈尔斯,不过她闹了个笑话,以为麦布利诉麦迪逊一案(Marbury V. Madison)与NBA纽约尼克斯(New York Knick)队助攻后卫斯帝文·麦布利(Stephon Marbury) 及其主场麦迪逊广场花园 (Madison Square Garden) 有什么瓜葛,因而不得不黯然退出。
尽管迈尔斯缺乏宪法方面的经验,但有的评论家仍为她抱不平,认为她拥有公司法的经验,而在法院审理商业案件时,这方面的经验将大有用武之地。不过,可以肯定,在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涉及科学技术的案件也将与日俱增。有鉴于此,下面我拟订了一些与科学有关的问题,参院司法委员会的委员们,在审议最后法院法官提名的听证会上,可以用它来考考诸位候选的法官:
1. RNA(核糖核酸)与NRA(美国国家步枪协会)有什么不同?
2. 据说重力不但是一个很好的概念,而且还是定律。重力算得上是法律吗?在这个肥胖症泛滥成灾的国度,重力当真是个很好的概念吗?
3. 何谓热力学第二定律?何谓第三运动定律?第一是什么?
4. 下面是一个相关的问题。在批准任命的听证会上,首席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把法官比作棒球裁判。那么是否该在棒球比赛中搞慢镜头重放来帮助裁判进行裁决?“antediluvian”(大洪水以前的)一词是否指Flood一案裁决前的棒球运动?
5. 你相信人会自燃吗?或是你说不定想自焚,因而不愿回答这个问题?(孩子们倒是觉得那挺有意思。)
6. 法官安托尔·斯长尼亚(Antonin Scalia)在对死刑发表高见时说:“对于虔诚的基督教徒,死亡算不得什么大事。”死亡研究是不是大事?如果死亡不算大事,为何谋杀是大罪?
7. 原作是叫《法律与秩序》,还是叫《法律与秩序:犯罪意图?》
8. 勒·萨特利原理(Le Chatelier’s Principle)认为,如果你扰乱一个已经进入动态平衡的化学体系,它将作出回应,达到新的平衡态。第八修正案禁止使用各种稀奇古怪的残酷刑罚,那么请问,扰乱一个处于平衡态的系统算不算违反了第八修正案的规定?
9. 一边要放松管理,降低产品的安全水准;一边要改革民事诉讼,限制劣质产品伤害案的赔偿额;同时还的摆出一副铁面包公、决不手软的样子,你有这样的表演本领吗?
10. 你是不是恪守法律条文,认定对宪法就得一字一句地“死抠”?若你果然如此,那么请问,把宪法原件放在汽车里跨州运送算不算违宪,用马来驮运是不是就符合宪法?此外,氦元素是在宪法制度以后发现的,那么我还能用氦气来给气球充气吗?
11. 假定法官鲁斯·巴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从华盛顿出发以每小时60英里的速度向西行进,而法官安托尼·肯尼迪(Anthony Kennedy)从洛杉机出发以每小时70英里的速度向东行进,那么他们会不会在法官克莱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还没有提问前就碰头?
12. 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认为,对于不同的观测者,两个时间可能是同时发生,也可能是一先一后,视观测者之间的相对运动而定。这些玄妙莫测的理论会不会令你头晕呢?还有,在评估各位目击证人的说法时,该怎样考虑相对论的影响?
13. 如果微软卷入了一场官司,你在审理这场官司时还会用微软的Word来写下你的判断吗?
14. 最近结案的美国基茨米勒诉多佛校区一案(Kitzmiller V.Dover School District)与斯科普斯审判案有异曲同工之妙。多佛学校对一部有关智能设计的著作情有独钟,一口气为学校图书馆购进了60本,而此案被告之一宣称他不知道购书款出自何处(他承认对这本书只马马虎虎地“扫了一眼”)。法庭随后用他自己签发的注销支票来同他对质。请问,对于这样一位被告,是应该控告他做了伪证,还是不管第八修正案,勒令他真正读一遍那本书?
环球科学小词典
Flood一案:是指美国职业棒球运动员弗勒德诉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反托拉斯一案。
斯科普斯审判案(Scopes Trail):美国田纳西州一位名叫约翰·斯科普斯(John T. Scopes)的中学物理老师因向学生教授进化论而遭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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