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王道还
初中读《湖滨散记》,似乎是因为在哪本书看到书评,对于湖边的独居生活兴起浪漫的向往,才找来了书。至于那个叫做瓦尔登(Walden)的湖,以及湖所在地康科德(Concord)的历史意义,与作者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的不服从主义,都莫名其妙。后来才知道,当年美国马萨诸塞州康科德市是北美殖民地民兵的军火库,美国独立战争的第一役,就是反制英军针对这一战略目标发动的突袭,时为1775年4月19日清晨。
现在每年4月的这天,美国马萨诸塞州都放假,波士顿还举行马拉松,今年是第115次比赛。最近几年注册参赛人数都超过2.5万人,有两万多人跑完全程,留下记录。
马拉松是现代奥运会创造的比赛项目,古希腊奥运没这一项。以马拉松纪念美国独立之战的首役倒有典故。
话说公元前490年,孔子已过了耳顺之年,地中海爆发了东西大战:波斯王大流士(Darius)派兵远征希腊,登陆雅典东北的马拉松平原,雅典震动,派“神行太保”费迪皮底兹(Pheidippides)赴斯巴达求援。斯巴达位于雅典西南方,远在250千米外,他动身后第二天就赶到了。斯巴达人虽然明白唇亡齿寒的道理,却无法奋袂而起、剑及履及,因为他们的法律规定:月圆之夜才得发兵。而当天是阴历初九。结果雅典独自奋战,居然击溃波斯大军。战场指挥官派人回城传捷报,此人疾行42千米,进城报完讯就力竭而死。
这个故事固然令人动容,却可能不是事实。因为它第一次见诸史记,是在这场战役500年之后。1879年,英国诗人勃朗宁(Robert Browning)发表一首歌颂费迪皮底兹的诗,把两个故事搅混了,感动了现代奥运的筹划人,才催生了马拉松比赛。
世上许多大城市,即使没有波士顿的历史意识,也每年办马拉松。例如纽约市每年11月上旬办的,规模世界第一,去年参赛人数超过4.5万人,许多世界级好手都参加了。
顶尖好手愿与未经严格筛选的民众一齐出赛,鸡栖凤凰食,理由不难想象:马拉松全程42.195千米,号称人类耐力的终极考验。男子最快记录2时3分59秒,女子则为2时15分25秒。去年纽约两位87和83岁高龄的老翁,花了8个多小时才抵达终点。
不过,马拉松真的是“人类耐力的终极考验”吗?这可能源自雅典报捷使者力竭而死的传说。可是,当年那位使者究竟为何而死,却没有人认真思考过。刚在战场上出生入死、打了胜仗的青年(19~39岁),疾行42千米,就会力竭而死?
其实马拉松的确可以成为常民运动。哺乳类中,人是耐力最佳的奔驰者,只要稍加训练,可以每秒5米的速度,奔驰好一阵子。大型犬在短距离的较量中,能轻易扑倒人,但它们即使在理想的环境中全力施为,达到最高速度后,也维持不了多久,最多15分钟。马是人刻意为了速度而驯养的交通工具,长途奔驰能力在大型哺乳类中名列前茅。在10千米之内,马能轻易超越人,但它们达到最高速度后,最多只能持续15分钟。根据学者的研究,若是长途,以每秒5.8米的速度,马每天最多只能跑20公里(约1小时);超过这个限度,骨骼肌肉就会受伤,难以恢复。跑长途,人未必输给马。
健康的人,不加训练每天跑10千米不成问题。哺乳类中,只有狼、鬣犬之类的肉食动物每天可能跑个十几千米。它们这么能跑,虽说迫于千万年的求生压力,但大部分肉食动物都不走这条路,而靠力量与爆发力。猫科的猎豹,起步18米后,再跑200米平均只要7秒,等于时速超过100千米。无奈骤雨不终日,只消一千米它们就喘得瘫了。与我们同宗的黑猩猩,力气比我们大,但是很少奔跑。与黑猩猩比较起来,人人都有“俏臀”——臀大肌(gluteus maximus)。那是跑步的肌肉。我们的长途奔跑能力是独立演化出来的,全身脱去毛发、布满汗腺是相关的适应:有效散热。长途奔驰产生的体热,要不能迅速消散,身体就可能当机(休克)。学者推测,迫使野兽因长途奔逃而瘫倒,是我们祖先狩猎的基本策略。费迪皮底兹执行的求援任务,反映了人的长跑天赋。
每年许多大城市举办马拉松,无论基于历史、观光、商业考虑,都颇为吊诡,因为大城市这种水泥丛林并不适合长途奔跑,也不需要。也许物极必反,大城市里的人对于身体“野性的呼唤”特别敏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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