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恶烷因何现身化妆品中?
在世界上许多国家,二恶烷都属于化妆品禁用物质,我国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也明确将其列为禁用物质,不能作为原料添加到化妆品(洗护用品)中。那么,为什么洗护用品中会出现二恶烷呢?
事实上,二恶烷的存在,跟洗护用品中一种必不可少的组分—表面活性剂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某些环氧乙烷、聚乙二醇表面活性剂的生产过程中,二恶烷常以副产物的形式存在,并受生产工艺所限,最终以极低的含量存在于某些洗护用品中。
现在,市场上主流的表面活性剂是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盐(AES),全球年消耗量达百万吨之巨。一种常见的ASE生产方法是,使用叫脂肪醇聚氧乙烯醚(AEO)的原材料通过磺化技术的方法制备获得。原材料AEO本身的性质和生产工艺都可能导致二恶烷含量的变化,比如,AEO中的聚乙醇含量越高,产生的二恶烷含量就越高;AEO的水分越高,产生的二恶烷的含量越高;生产工艺方面,如果温度不够,磺化转化率达不到要求,二恶烷含量也会升高。所以,即便是同一厂家不同批次的产品,二恶烷检出率也可能不同。
看到这里,你恐怕迫切地想要了解:表面活性剂有成百上千种,就没有好的替代品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来介绍一下表面活性剂的结构:表面活性剂像细胞膜一样,是一种“双亲”分子,它是由一个亲油的碳氢链(非极性的)和至少一个亲水极性分子共同构成,可以同时解决亲油的炭黑与石油等(非极性)油污和亲水的粉尘、黏土(极性)污垢。亲油基团的变化主要表现在碳氢链的结构上,所以差别不大;亲水基团的结构变化多样,决定了表面活性剂的区别,如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阳离子表面活性剂。
现在回到前面的问题:有没有不产生二恶烷的替代品?
首先想到的应当是肥皂,这是最古老、最安全的表面活性剂,它在软水中洗涤效果很好,但不足之处是在硬水或低温水中洗涤效果较差。相比之下,AES具有聚氧乙烯醚的亲水基团,在硬水或低水温的情况下,也能够发挥强效去污力。
除此之外,脂肪醇硫酸盐(AS)也曾广泛应用于香波浴液。但是,它的脱脂作用较强,对皮肤和眼睛有一定刺激性。而用AES制成的洗护用品比较温和、手感好、不易引起皮肤粗糙,又因为脱脂性能不强,所以不会导致头发干枯。
除此之外,AES还具备环保的优点,实验表明,AES的生物降解可达99%以上;与常用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AOS、LAS、ES比较,它对皮肤和眼睛刺激性较弱;其杀菌能力也可以减少防腐剂的使用量。
所以,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是否有必要选择其他表面活性剂,而损失很多优秀的性能呢?当然,科研人员并没有停止脚步,在设法改进AES生产工艺的同时,他们也在开发生物资源作为表面活性剂原料,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以糖类作为表面活性剂亲水基团的化学品。
什么是安全剂量?
早在2002年,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研究人员就曾对当时市场上出现的315种香波、浴液等洗护用品做过抽样调查。其结果恐怕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国产和进口香波的二恶烷检出率分别为63.9%和56.2%,浴液中二恶烷检出率分别为52.9%和42.4%。难道无处不在的洗护用品根本就是个“隐形杀手”?
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这些洗护用品中,二恶烷的含量很低,平均每克中只含几十微克,远达不到有效应的剂量。此外,欧盟委员会健康与消费者保护研究机构(IHCP)也曾用碳14标记的二恶烷进行皮肤渗透试验,结果显示90%的二恶烷在15分钟内挥发,剩余的大部分在24小时内挥发,最终能够进入人体的量极少。
那么,二恶烷的安全剂量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在美国药典中,科学家对二恶烷的药物制剂中的允许残留安全阈值定为380毫克/千克,包括加拿大在内的一些国家,都将这个数数值作为本国药品化妆品二恶烷残留量的标准。这样看来,被调查的大多数洗护用品中的二恶烷含量,都远远低于更具风险的药制剂的安全阈值。
那这个安全剂量是怎么来的,它是否靠得住呢?据王雯介绍:“安全剂量的推算有一套非常复杂的方法,根据接触方式不同,日常使用量不同,安全剂量也会不同。通常,人体接触的安全限值是根据动物实验的无效应剂量换算得到的,远低于实际可能的有害剂量。例如,如果某种物质动物实验的最大无效应剂量是每千克体重100毫克,在换算给人的安全剂量时,常常要缩小到1/100以下,即规定人体接触不能达到每千克体重1毫克。但是,具体到二恶烷,一些材料显示,380毫克/千克这个安全阈值不完全是通过实验得来的,而是更多地来源于经验。”
从现有的资料来看,许多国家都未对洗护用品及化妆品中二恶烷的残留量设立硬性指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一项报告显示,在其监测下的化妆品中,二恶烷含量并不对消费者构成危害。因此,并未对化妆品内的二恶烷含量做出限定或者限定建议,他们认为该物质在化妆品中的含量极低,只会与皮肤短暂接触,并且会迅速挥发。
2012年初,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机构对化妆品中二恶烷的安全性进行了风险评估,将化妆品中二恶烷限量值暂定为不超过30毫克/千克。王雯告诉记者:“之所以之前没有相关的标准,很可能是因为二恶烷的残留量非常有限,它不像三聚氰胺,不法厂商特意向产品中添加,可以提高产品的某些指标。二恶烷没有改善产品指标的功效,残留量又不会太高,因而消费者接触的剂量也很小,不会造成危害。并不是说此前没有这个标准,消费者就承受了很大风险。”
如果将自2009年以来有关洗护用品检出二恶烷的报道回顾一下,我们就会发现,这样的故事像个黑色幽默,周而复始地出现、平息,再出现、再平息。现在,在故事重现之前,想必你已经有了必要的心理准备。
(本文发表于《科学世界》201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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