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有机化合物来说,有机物类型名称、重要芳香母核与杂环母核的名称是基本词汇。它们多数也是以音译方法构成形声字来命名的,如芳香族的苯(benzene)、萘(naphthalene)、蒽(anthracene)、菲(phenanthrene);含有氮的胺(amines)、肼(hydrazines)、腙(hydrazones)、肟(oximes);杂环的呋喃(furan)、嘌呤(purine)、嘧啶(pyrimidine)等。
大家可能知道,我国化学家徐寿最早提出元素译名的单字音译原则。在与英国传教士傅兰雅合作翻译的《化学鉴原》(1871)一书中,徐寿在“华字命名”一节写道:“西国质名字多音繁,翻译华文,不能尽叶。今惟以一字为原质之名……取罗马文之音首,译一华字,首音不合,则用次音,并加偏旁以别其类,而读仍本音。”这几句话,寥寥数笔,读起来颇为简单,但展现了译名创制者的卓越智慧,在当时实属难能可贵。
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来看看同时期其他化学译著中的译名。譬如,丁韪良的《化学入门》(1868)对于当时较晚发现元素的命名,采用将元素符号的字母发音译以汉字方法,如梨(Li)、肥(F)、思避(Sb)、思意(Se)、避阿(Ba)、避而(Br)等。玛高温和华蘅芳的《金石识别》(1871)中的多数元素名称是对西文元素名称发音的直接音译,如安的摩尼(Sb)、贝而以恩(Ba)、孟葛尼斯(Mn)、目力别迭能(Mo)等。采用常见字来翻译的元素名,难免与日常生活用语发生混淆。多达数个汉字的音译名,不但繁琐,也让不懂外文的初学者摸不着头脑。相比之下,徐寿的译名如锂(Li)、锰(Mn)、钡(Ba)等则简洁得多。
徐寿虽然在元素译名上提出了易于操作的音译原则,但对于有机物的命名没有很好的办法。自19世纪中叶西方近代化学传入中国以来,在大约半个多世纪的时间内,命名有机物的普遍方法是仿照《金石识别》中的元素翻译方法,把有机物西文名称的所有音节全部音译成汉字,译得的名称繁冗至极。
面对有机物中文命名的困境,留日学者虞和钦创造了意译方法的有机物命名方案。这是第一个系统的有机物中文命名方案,发表于1908年的《有机化学命名草》中。虞和钦不仅意译了复合的有机物名词,而且有机物类型名称、重要芳香母核与杂环母核这些基本名称也都是意译的。此后二十余年年,有诸多方案对有机物进行了中文命名,它们明显深受虞和钦“译义”思维的影响,偏好采用意译法,有时兼用象形法,几乎完全忘记了音译法。
图1. 苯、萘、蒽、菲、喹啉的历史译名示例
以单环芳烃(苯) 的命名为例,大多数化学家提出的译名都是从苯环的结构出发。以意译方法命名,这些名称大多与虞和钦的译名“轮质”有关。“轮质”表达苯的结构式“成轮形”这一含义。基于该含义的其他译名有(单)㷍、单轮【⿰巠炭】、菕等。㷍与菕的区别在于偏旁的不同,侖则取自繁体輪字之右半部分。㷍字使用火字旁,是遵循“碳氢化物以火旁表之”的规定。在该规定中,无论是脂肪烃还是芳香烃的命名,都采用火字旁,不加区分。菕字使用艹头,是遵循芳香族化合物统一使用艹头的规定。艹头明源于“芳”字之偏旁,在此规定中,芳香烃的名称从碳氢化合物(即有机物)这个总类中分离出来,并使用不同于火字旁的艹头偏旁以示其独特性。至于单轮【巠炭】中的【巠炭】字是对碳氢化合物(烃)的总称,“取其从氫从炭”,是取氫字中的“巠”与炭字组合而成。
以象形方法来命名苯的名称,多以中国化学会欧洲支会的译名“囗”为基础。“囗”字很直观地让人联想到苯环的结构式。但由于“囗”字是四角形,与苯环的六角形结构并不相符。所以科学名词审查会对“囗”字进行改良,用“困”字来命名苯。其理由是“木”字从中心发出六道,与苯环的六元结构类似。梁国常的名称【⿴口【⿸巠六】】是在囗字里面加上“巠”(实为该字下部的丄改为丿,但无法打出)与“六”二字组合而成。 表示碳氢化合物,是从C与H两元素的中文名称“氫”与“炭”中分别抽取部分笔画“ 巠 ”与“厂”组合得来。“六”表明苯是六元环。
苯是芳香族母核命名的基础, 双环芳烃(萘)、三环芳烃 (蒽、菲)的命名都与之密切相关。而如此混乱的命名状况,颇为阻碍中国有机化学的交流和发展。针对这一困境,化学家们仍然在寻找合适的解决办法。1931年,䣝恂立在《有机化学名词之商榷》中明确提出,有机名词“用字以取会意兼声为上,谐声次之,不采象形转借之字。”
他认为:“会意易于令人领会,兼声易于令人识别发音。谐声则所以示与原名之关系。”“有机名词之取象形,至为牵强(如审查会之因困【⿴口亞】 等),且构造式有时而更,同形者更不止一物。”批评一些稠环烃的命名没有规则可循。如‘双环芳烃’为‘双 【⿴口【⿸巠六】】’,指数。 ‘三环芳烃蒽‘为‘乾 【⿴口【⿸巠六】】’,讲八卦。 ’三环芳烃菲‘为‘鼎 【⿴口【⿸巠六】】 ’,又从器形。何不规则之甚也。”
虽然䣝恂立尚未把谐声置于首要地位,以至于他仍然把苯意译为菕,但他强调了谐声在用字中的重要性,并拟订了许多单字音译名,如艿(萘)、荌(蒽)、芠(菲)等,为解决有机物中文命名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图2. 1932年8月,南京化学讨论会与会代表的合影,这也是中国化学会历史上的第一次会议。
1932年8月,教育部在南京召开了化学讨论会。化学译名是讨论会的重要议题之一。与会化学家郑贞文和曾昭抡提出,苯的构造式在当时尚未有定论,因此最好不用象形字。会后,根据讨论会的有关决议,化学名词审查委员会委员拟订了《化学命名原则》,《原则》第2条“定名总则”明确提出“取字应以谐声为主,会意次之,不重象形”。将谐声置于最重要的地位,把䣝恂立对谐声的强调更推进一步。面对争议颇大的苯,《原则》的解决方法是创制一个全新的音译名称“苯”。事实上,在有机名词用字上采用音译字,而非意译字和象形字,也成功地解决了许多有机化合物如萘、蒽、菲、喹啉等的命名分歧。对这些芳香族名词,《原则》与䣝恂立一样,采用了艹头,且都是用单个汉字译出西文名称的某个音节,只不过选取了不同的用来谐音的汉字。对主要的杂环母核,则采用两个“口”字旁的字作为音译简称。
《化学命名原则》于1932年11月由教育部公布,次年由国立编译馆出版。从此,自19世纪中叶西方化学传入中国以来,中文化学名词长期存在的混乱状况终于暂告段落,中国化学界开始使用统一的化学名词,其中绝大部分名词一直沿用至今。这一历史实践告诉我们,如同元素的中文命名一样,有机化合物的命名用字也宜遵循以音译为主的原则。这其中有什么学理上的合理性呢?
元素译名史其实给我们提供了答案。继徐寿提出元素汉译名的单字音译原则之后,也有主张用意译方法来制订元素名称的,以毕利干最为典型。在与联振合作翻译的《化学指南》(1873)中,他明确提出了元素的意译原则:“其在中国有名者,仍用华名,即不必另造名目……至中国未见之原质,命名尤难。今或达其意,或究其源,或本其性,或辨其色,将数字凑成一字为名。”这几句话,初看起来令人动心,毕竟汉字是一种表意文字,在用字上采用意译名当然比不表达任何意义的音译名好。细究之下,便发现何时该“达其意”,何时该“究其源”,何时该“本其性”,何时该“辨其色”,难以硬性规定。这就使得用字采用意译方法不易操作,并留下了争论的空间。
而使用象形的命名方法以描摹有机物的结构式,这也是不妥当的。因为对有机物结构式采取不同的写法,用来象形的汉字必然不同。譬如,曾有人把甲基命名为“丄”,但将其结构式的写法上下颠倒,未尝不可命名为“丅”。
相较之下,在用字上采用音译方法只需翻译西文名称之首音或次音再加上适当的偏旁即可。由于译音标准容易规定和统一,这样一来,音译较意译和象形,在用字上就少了一层分歧:即“意”“形”标准的分歧。这就是有机化合物命名用字中音译原则被确立的主要原因。当然,也有部分会意法和象形法命名的化学名词一直沿用至今,比如脂肪烃中的烷、烯、炔,就分别会意氢原子数的完整、稀少和缺少,而有着环戊烷多氢菲骨架的甾体,则象形其四个彼此连接的环和环上伸出的三根支链。
(本文发表于《科学世界》201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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